那時候,毓美肚子里的孩子才四個多月,她上山采蘑菇,腳下一滑,順著小平坡就到了坡底。
雖然狼狽了點,蹭破了些皮,可毓美從小就吃得好,身體本錢在那兒擺著。
肚子也就疼了一會兒,很快就沒事了。
腳下落葉層疊,她伸腳蹬了一下,發(fā)現(xiàn)腳下的觸感不對。
不像是柔軟的稀泥,倒像是什么東西的邊緣,有些硌腳。
毓美緩過神,就把樹葉子撥開,看到了地下露出一個陶罐邊緣。
她心生好奇,干脆用小鏟子挖了一下,三兩下的功夫,陶罐的頭就露了出來。
全是金子。
毓美興奮的差點昏過去。
這玩意,雖然不能明面上拿出來,可弄到黑市,也能換來糧食。
再就是,現(xiàn)下用不到,往后也是可以傳給子孫后代的。
從古至今,只要是亂世,存黃金就對了。
她顫抖著手,將金子都掏了出來,將瓦罐打碎了,這才發(fā)現(xiàn),瓦罐底下,還有個瓦罐。
拆掉上頭腐朽的蓋子,這次,是一罐子袁大頭。
毓美沒敢聲張,自己一個人,用三個小時,完成了探寶、轉(zhuǎn)移寶貝的任務(wù)。
她知道,自己這個小家,不受吳家那老兩口喜歡,要是把東西大剌剌的拿出來。
純純是肉包子打狗,有去無回。
她也生了私心,想把東西都留著,自己小家取用,再就是爹娘……
當初執(zhí)意要嫁給吳有船,傷了爹娘的心。
她也想拿點東西回去,補貼爹娘。
順帶著告訴老兩口,自己的小日子,過得還不錯,你們別跟著擔(dān)心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