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演這種東西,其實最早的時候是國際上廣泛應用于證券發(fā)行領域的一種推廣方式,后來應用范圍擴大之后,才將所有在公共場所進行演說、演示產品、推介理念,及向他人推廣自己的公司、團體、產品、想法的方式都稱為了路演。
娛樂圈在進行電影宣傳的時候,最初是只有例如試映會,點映場或者首映式之類的東西的,但隨著宣傳工作在電影發(fā)行產業(yè)中的重要性逐漸擴大,電影上映時間的逐漸延長,主創(chuàng)們也需要一個途徑,能夠讓他們在一段時間內盡可能多的在觀眾和媒體面前保持曝光率,這個時候,以上那幾種形式,就變得無法滿足要求了。
于是,不知從什么時候開始,電影宣傳開始引入路演這種形式,并很快的風靡全球。
嚴格算起來,好萊塢明星們滿世界的宣傳電影,也可以算是‘路演’的一種形式,只不過人家是在全世界范圍內飛來飛去,投入的成本可比在天朝國內高的多了。
《催眠大師》在指定宣傳方案的時候,不管是李墨宗帥,還是光纖傳媒,都把‘路演’這種形式的優(yōu)先級放得比較靠后。
光纖傳媒是覺得這部電影收回成本不難,但想要從中賺多少錢卻不怎么看好,本著能省一點是一點的心態(tài),只安排了寥寥幾站見面活動;
李墨則是覺得雖然雷家音和萬倩演技都沒的說,但人氣實在和演技不成正比,想要說服光纖傳媒掏這筆宣傳費用的確找不到借口……
至于說李墨工作室自己掏錢?
開什么玩笑,網羅水軍的錢還能算在公司日常維護上,自己掏錢跑路演是什么鬼……
再說了,萬一到時候路演沒人參加,臺上主創(chuàng)比臺下真正的觀眾還多,那豈不是尷尬?
《催眠大師》首周末票房出乎意料的好,借著高票房、好口碑帶來的熱度,李墨帶著雷家音和美娜開啟了自己來到這個時空的第一次路演之旅。
之所以帶上美娜,倒不是李墨對女主角萬倩有什么意見或者潛規(guī)則未遂,純粹是當初簽合同的時候,壓根就沒提有路演這回事。
現在光纖傳媒決定加大路演宣傳的力度,如何協(xié)調所有人的檔期就成了個大問題。
其他人倒是好說,可萬倩自從拍完了《催眠大師》以后,就一直在家查資料,學古琴昆曲,為進組拍攝《柳如是》做著準備。
這部電影可是由中央新聞記錄電影制片廠和虞城市政府主導的項目,導演則是吳琦先生。
光看主導方的來頭,就知道這部電影的來頭有多大了。
這種情況下,光纖傳媒即便有合同在手,也得好言好語的協(xié)商,更何況是現在完全不占道理。
最后還是李墨搬出校友之情,好說歹說了半天,萬倩才算是答應抽出時間參與最后一站的路演。
至于其他幾站,總不能讓李墨和雷家音兩個大男人在臺上秀一波基友情吧?
沒辦法,即便沈立在《催眠大師》里只能算是女四號,也只能把古麗美娜推上前臺了。
2月20日,周一,作為電影的拍攝地和李墨等人的大本營,《催眠大師》路演的第一站就來到了魔都。